1、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為;
2、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,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3、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、被襲擊或被謀殺;
4、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、犯罪的活動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而導致的傷害;
5、被保險人未遵醫(yī)囑,私自服用、涂用、注射藥物;
6、被保險人從事潛水、滑水、滑雪、風浪板、蹦極、跳傘、水上摩托艇、滑翔翼、攀巖運動、探險活動、拳擊、柔道、跆拳道、空手道、武術比賽、摔跤比賽、特技表演、馬術、賽馬、各種車輛表演、賽車運動、駕駛卡丁車等高風險運動;
7、被保險人因精神類疾病如精神分裂癥、抑郁癥、厭食癥、失眠癥等發(fā)作而導致的傷害;
8、被保險人妊娠(含宮外孕)、流產、分娩(含剖腹產)、不孕不育癥(包括人工受孕、試管嬰兒等)、避孕及節(jié)育手術或由妊娠、分娩、流產、節(jié)育所導致的任何并發(fā)癥;
9、被保險人患先天性疾病、遺傳性疾病、先天性畸形、變形或染色體異常;
10、被保險人因任何疾病、食物/藥物過敏、食物中毒、中暑、整容手術、高原反應、椎間盤突出癥(包括椎間盤膨出、椎間盤突出、椎間盤脫出、游離型椎間盤等類型)、醫(yī)療事故或其他醫(yī)療導致的傷害;
11、被保險人猝死(包括不明原因的死亡);
12、被保險人被細菌或病毒感染(但因意外傷害事故致有傷口而感染的除外);
13、任何生物、化學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傷、污染或輻射;
14、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;
15、恐怖襲擊;
16、戰(zhàn)爭、軍事行動、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;
17、被保險人醉酒或受酒精、毒品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;
18、被保險人被依法拘留、服刑、在逃期間;
19、被保險人酒后駕車、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;
20、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。
21、詳細免責以條款為準。
1、交通意外額外賠:特定交通意外身故或傷殘,最高可額外賠付50萬
2、意外醫(yī)療保額較高:意外醫(yī)療保額有4萬,保額較充足
1、意外醫(yī)療限制:限報銷社保目錄范圍內費用,有100元免賠額,只能報銷90%
2、保額共享:50萬保額是全部家庭投保成員均分的
本產品承保3-7人,所有被保人年齡為0-60歲;投保人為家人投保時必須獲得被保人的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,否則合同無效
0-65歲,看重可家庭投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