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現(xiàn)階段因為癌癥導致家庭破碎的現(xiàn)象,中國人壽積極提出癌癥預防保險,讓廣大消費者以此轉嫁癌癥的經濟風險。如果您計劃購買國壽的預防癌癥保險,則必須了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,尤其是保險責任。這關系到你自身的利益。下面就詳細介紹一下。
1、國壽預防癌癥的風險如何?
國壽預防癌癥保險突破了當前預防癌癥保險領域的局限性,為患者治療期、康復期等各個階段提供明確的保障,給予男女常見癌癥的重點關懷。 同時產品復蓋了輕度癌癥的保障,滿足了人們對防癌保障“高額、全面、全過程”的計劃需求。
2、癌癥確診保險金
被保險人在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生效(或最后的復效 )之日起的一年內,首次被確定為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所承諾的癌癥,公司被確定以合同所支付的保險費(利息除外)支付癌癥確定保險費,合同終止的一年后,按合同基本保險額的100%支付癌癥確定保險費,合同繼續(xù)有效
3、對特定癌癥另付保險費
如果公司按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基本保險額的100%支付癌癥確定保險費,該被保險人同時患上本合同指定的特定癌癥,公司再按本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基本保險額的30%支付特定癌癥追加保險費,合同仍然有效。
4、輕癥癌癥確診保險金
被保險人自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生效之日(或最后復效 )起一年內首次診斷為輕度癌癥,公司按照本合同的保險費(利息除外)診斷為付輕癥癌癥保險費,合同終止一年后按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基本保險額的30%支付(最高人民幣10萬元),合同繼續(xù)有效
5、癌癥康復保險金
被保險人在治療后仍然存活,按國壽防癌險承保內容約定可支付基本保險額的20%作為癌癥恢復保險費,累計最多可支付5年。
6、死亡保險金
被保險人自合同生效之日(或最后復效 )起至滿18歲年生效之日死亡,被保險人死亡時所支付的保險費和以合同現(xiàn)金價值較大值支付的滿18歲年生效之日起,疾病支付保險費,非疾病支付保險費的105%,合同現(xiàn)金價值較大
7、到期償還保險費
患者在保險期內不發(fā)生癌癥的話,可以退還保險合同期滿后支付的保險費。
國壽根據癌癥預防保險條款,該產品可以為被保險人提供癌癥確定保險費、特定的癌癥追加保險費、輕型癌癥確定保險費、癌癥康復保險費、死亡保險費和到期償還保險費,但根據保險費的支付條件不同。 另外,在被保險人免除責任的情況下癌癥或死亡的情況下,中國人壽不承擔保險金的發(fā)放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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