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25年09月17日
- 星期三
對方賠償后,也是可以申請理賠的。
我國《保險法》第46條規(guī)定:被保險人因為第三者的行為而發(fā)生意外死亡、傷殘或殘疾等保險事故的,
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,
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,
但被保險人或者指定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。
也就是說,被保人向事故肇事責任方請求賠償和
向保險公司索賠相互之間是不沖突的,
被保人也有權向肇事者和保險公司同時申請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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