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2019年,發(fā)卡銀行對信用卡風險的控制越來越嚴格,從已發(fā)布的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來看,達到838.84億元,環(huán)比增長5.19%,這個金額僅次于2018年第三季度的880億元,從而導致了2019年上半年各發(fā)卡銀行在信用卡業(yè)務上的不良率有所提升,發(fā)卡業(yè)務放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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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有媒體朋友就一個信用卡逾期卡民被判刑的新聞進行了交流。8月21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了一則新聞:一女子于2008年至2012年間申請了十家銀行信用卡透支消費和套現(xiàn)經營。截至案發(fā),該女子使用上述各銀行信用卡超過規(guī)定期限透支本金共68萬多元,欠款均未歸還。法院認為,該女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申領信用卡后惡意透支數(shù)額巨大,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。故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罰金6萬元,責令退賠違法所得,分別發(fā)還各被害銀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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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對該案件做了一深度了解,該女子申請了多張信用卡后,通過套現(xiàn)資金用于其生活消費、企業(yè)經營,以及以卡養(yǎng)卡等行為,形成了68萬多元的透支本金,各銀行對該女子先后采取多種方式的有效催收,其在未獲各銀行許可的情況下,每月僅歸還幾元至幾百元不等的遠低于最低還款額的小額欠款。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在《關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復函》中將持卡人透支大額款項后,僅向發(fā)卡行償還遠低于最低還款額的錢款,如果被確認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話,仍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,因此該女子盡管進行了還款亦不能否定其實施了惡意透支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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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的信用卡工作與研究中也遇到很多類似的真實案例,經常接到一些信用卡逾期卡民的咨詢,提到自己的信用卡逾期后銀行進行催收,該如何應對。其實,他們自己心里都很清楚,除了還款又能有什么其他辦法呢?可能很多人認為,信用卡欠款逾期,銀行除了催收外,應該不會采用法律訴訟手段,對逾期持卡人起訴判刑,似乎這只是為了配合催收還款的壓力手段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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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13年《北京晚報》也刊登了一則關于信用卡案件的新聞,文中提到一位持卡人使用多張信用卡,透支90多萬元無力償還而鋃鐺入獄。作為行業(yè)研究者,也只能規(guī)勸這些咨詢者,不要存在任何幻想,盡可能地籌款將欠款歸還。即便是全額還不上,也要保證最低還款額的還款,有的銀行將信用卡最低還款金額的10%降到了5%,如果連這個金額都保證不了,那確實是很危險了。面對很多逾期卡民的現(xiàn)狀,卻深感無能為力,無論理由多少、原因如何,事后對風險的彌補終歸不如事前對風險的防范。這個案件,可以說再次為他們敲響了一記警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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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,高法和高檢聯(lián)合對2009年版的《關于辦理妨礙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進行了比較大的修改,其中對“惡意透支”行為進行了確定,其前提是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”,因“非法占有”超過了一定界限時,就將被視為“惡意透支”,更何況本案涉案金額已經達到了68萬多元,遠超過兩高的5萬元上限。因此結果是早已注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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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一直倡導“合理消費、適度用卡”的信用卡消費理念,把信用卡當做生活的幫手,而不要用成了生活的“枷鎖”。但是很多持卡人把信用卡當做生財?shù)墓ぞ?,利?a href="http://z5swt.cn/card/61649.html" title="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">信用卡套現(xiàn)用于投資、企業(yè)經營,夢想發(fā)一筆橫財,當然最終苦果只能自己吞下了。